今天要讲的事情,可能之前很多同学都未在意过,甚至都以为是顺利成章的事情。即使发生了,只要在更新签证的时候,写个说明,就过去了,但是以下这则案例却颠覆了我们所有人对此事的认知,也是我们做20年留学以来第一次遇到。
这位同学是2017年10月申请到宇都宫大学读研究生。
要点:
1、参加了2018年2月的的修士考试,也顺利合格了;
2、研究期间是1年,即:2017年10月1日到2018年9月30日,在留卡的有效期是2019年的1月。
请大家务必注意这里的时间差别!
3、2018年底修士合格后,觉得在留尚未到期,也确实修士的合格许可就快下来了,所以干脆等到在留期限临近,再更新签证。可是入管却把这3个月的时间认定为了“不法滞在”。
这个问题同学都遇到过,很多人觉得签证期是以在留卡为准,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。
结论是:你在日本的期间是由你的所属机关决定的,而不是你的在留卡期间。
我们喜欢形象比喻:所属机关是水,签证资格是鱼,是鱼和水的关系,除非你持有的永(定)住等签证,否则签证资格没有了所属机关,也就是鱼一旦离开了水,就会玩完。
我们文中的这位同学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法规,被入管最终判定为不法滞在,不法滞在会对今后的签证带来致命的影响,最终这位同学在申请了三次签证,三次均被拒签。
类似的还有一些学校的在留,甚至有2年之久,但是如果你在该学校1年毕业或者不交学费,那么你的在留期间也就是失效了,此时要不就是提前找到所属机关更新签证,要不就是及时回国,绝对没有在留卡的时间还没到期,仍然还可以在日本居住概念。
希望这位同学的教训会给所有有类似想法的同学提个醒。
最后祝大家在日本一切顺利!